抵达芙蓉城时是五月上旬,不是木芙蓉花期。
原来站在城外山头上瞧见那城裏的河道两岸遍植树木,以为会是垂柳榆杨什么的,进城后才知道,原来都是木芙蓉。心下不禁惋惜起来,这深深浅浅的绿固然顺人眼,但,倘逢它花期,有那铺天盖地、开罢一重又一重、撼动人心的芙蓉花就更妙了。
于芙蓉城中未见芙蓉花如锦,实乃人生憾事一件。
我咬着糖葫芦幻想木芙蓉开得铺天盖地迅速攻占整座芙蓉城该是怎般雄壮而又柔美的景象,没留意到一个人影正扭着头回看身后、和我一样没註意到对方的存在,急速撞来。
有江湖经验的人会想到,这慌张飞来的人影十有八九是偷了人钱财受人追赶的小毛贼,后来,事实证明他确实是小毛贼,不过这是后话了;有江湖经验的人会进一步想到,这时候快要被撞上的人十有八九不会被撞上,或高手或小白的人物定会迅速闪身,一个漂亮的风神腿或飞毛腿,扫得小贼放下偷来的物什,后悔不迭地跪地求饶。
然而……咳咳,我夏无恙这么几年就没遇上个武功盖世的人来领我入武门,所以这就怨不得我让人失望,被小毛贼撞倒在地,皮肤还因与地面亲密接触,受了擦伤了。
大半串糖葫芦落在地上,糖衣碎裂成花的形状,我捂着火辣辣的臂肘歪在地上,咬牙瞪着那小毛贼绝尘而去的背影,气愤。
我一边咒骂着小毛贼,一边感嘆这城的治安怎叫一个乱字了得,光天化日之下盗贼竟敢这般猖狂。心中是一个劲地后悔不迭,早知道就黏着夏木修一起去那叫奚什么府的了,自己一个人乱逛什么呀。
我的倒霉运发展到这裏突然来了个翻身,两身绸缎质材的青色衣裳停在我面前,几乎同时出口:姑娘,可有大碍?
我委屈地抿着唇抬眼,面前是一对和我年纪差不了多少的璧人正尴尬地相互打量着对方,显然,他们自己也没有料到两人会说一样的话,看这情形,这对酷似兄妹的璧人应该也是不相识的。我试着站起身来,步子不自觉摇了两下,那女子见状赶紧上来搀住我站得不太稳当的身子。
姑娘你伤了!青衣少年说。
他好像……很紧张啊。我狐疑地瞥了他一眼,手肘是大面积斑驳往外渗血,但不过是皮肉之痛,我说,不碍事,不过是皮外伤罢了,我这就回客栈上药。
二人声音再次同时响起,敢问姑娘是哪个客栈?惊蛰(俟夏)送你回去。说完,面前这对璧人又面面相觑起来,我扑哧地笑了,客栈不远,不必了。
她说,姑娘用不着客气,若不是惊蛰追赶那毛贼,姑娘也不至受这皮肉之苦。哦,我听明白